不完善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许可制度也是“伪基站”泛滥的原因之一。莫开勤指出,一方面,“伪基站”大多由地下窝点组装,这样的“三无产品”能够在市面上大肆流通,说明工商部门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伪基站”是在网上交易的,但目前网络平台经营者在打击“伪基站”方面的责任还不够明晰,应出台规章制度督促网络平台积极巡查、关闭出售“伪基站”设备的网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专家还认为,“伪基站”的法律制度存在漏洞,与巨大的经济利益相比,犯罪成本过低,这使得不法分子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据悉,现有与“伪基站”相关的规定散见在刑法、广告法等法律法条中,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体系,大多仅能被处以行政处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即便以诈骗罪论处,被抓获的“伪基站”诈骗团伙也往往因为诈骗数额够不上巨大而被判以缓刑。此外,运营商和银行在推动实名制上进展缓慢,一定程度上也对“伪基站”短信诈骗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事实上,公安、电信、运营商、手机安全软件厂商等一直在与“伪基站”作斗争,通过不断升级网络、屏蔽关键字等方法减少群发垃圾短信给用户带来的骚扰。据悉,这次由公安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9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的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目的就是要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从根子上整顿“伪基站”违法犯罪问题。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刘安成告诉记者,此次专项行动在严打“伪基站”犯罪之外,还将着手建立部门间合作的长效机制,全链条整治“伪基站”地下黑市。他还表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伪基站”案件的适用法条,这对明确公安机关的相关执法行为,以及规范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配合极为有利。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相信随着侦查手段和法律武器的不断进步,我们对‘伪基站’犯罪的打击震慑力将会越来越强。”刘安成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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