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莫误读
2014-03-24 12:58 田俊荣 欧阳洁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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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究竟怎样?应当如何正确看待这些互联网金融“新政策”?本报记者采访了央行、市场机构和专家学者。 ●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央行的初衷 专家认为,二维码如能通过金融行业相关安全认证,还是有可能再次启动。能否重启虚拟信用卡,取决于其缺陷能否弥补 面对争议,不少专家坦言,市场对这些监管政策的理解有误读的成分。二维码(条码)支付、虚拟信用卡只是暂停而非叫停。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央行出手的初衷。 目前二维码支付的确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二维码支付安全性屏障不够,网银支付一般在支付密码之外,要求客户输入短信验证码作为辅助验证,而二维码支付只需输入支付密码就能完成。另一方面,如果智能手机感染病毒或木马,支付账号和支付密码极有可能被泄露,二维码信息也可能被篡改,导致收款账户和支付金额被修改。”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说。 “为什么环顾全球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没有二维码支付大规模应用的案例?答案是目前金融级应用的二维码认证通用标准还未完整构建,缺少第三方安全检测和认证体系。”中国银行电子银行部助理总经理董俊峰说,相对银行卡收单的POS通用认证体系,目前还没有权威机构可对各家互联网企业推出的二维码认证算法或线下扫码机具做安全认证。中国是一个亿级客户基数的市场,如果贸然大规模推广二维码支付,会带来恶意篡改、交易抵赖等诸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性。 黄震认为,未来二维码支付如能通过金融行业相关安全认证,保证其操作和支付指令的安全性,还是有可能再次启动。 而虚拟信用卡省去和弱化了发卡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同样有风险隐患。“目前线下信用卡发卡应遵循‘三亲’原则,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但即使这样,在实体信用卡中仍然会有风险事件发生,更何况无法遵循‘三亲’原则的虚拟信用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说。 蔡洪波指出,如果现在就允许虚拟信用卡发行,不仅可能冲击金融账户实名制,埋下洗钱、套现等风险隐患,还会与商业银行柜台发行的实体信用卡监管标准不一致,对执行现有监管标准的商业银行来说是不公平的。“未来重新启动虚拟信用卡,取决于这两个‘缺陷’能否弥补。我判断,即使允许启动虚拟信用卡,由于其‘弱实名’的特点,恐怕在功能、金额上也会作点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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