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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将开始施行 法官解读六大亮点保护消费者

2014-03-11 15:40  严琪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邱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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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2年,杨某购买奥迪A6L轿车一辆,购车后第七天,杨某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现变速箱仪表盘出现故障,后又发现空调不冷,杨某多次与该汽车销售公司交涉未果。经鉴定,轿车与新车车况不符。杨某将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

■解读

依据修改前的《消法》,杨某只要证明购车后的车辆存在瑕疵即完成了初步的证明责任,本案中杨某是通过鉴定完成的。

而如果在修改后的《消法》实施后,杨某则不需要证明其购买的新车存在瑕疵,而直接由经营者承担证明杨某主张的瑕疵并非真实存在瑕疵,而且即使存在瑕疵,也要由经营者承担该瑕疵在销售时不存在并且该瑕疵是由于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证明责任。

亮点

虚假广告宣传 代言明星有责

近年来,借助明星作为代言人来宣传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已成为一种潮流。

修改后的《消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陈某在广告上看到某明星为某保健食品代言,该明星称该产品使用效果良好。于是陈某分两次购买了该品牌的保健品二十盒。陈某服用保健品后,出现了头晕、恶心、厌食等副作用,住院治疗。于是陈某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经北京市药监局海淀分局对该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两种保健食品均为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

■解读

本案中,新《消法》实施前,陈某只能向商家索赔,向该明星主张赔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如果该案发生在修改后的《消法》实施后,陈某可向该保健食品的代言人主张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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