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提高欺诈赔偿 职业打假人获利空间有望倍增
2014-03-11 06:48 李佳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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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观点 职业打假人应尽公示义务 针对新《消法》中三倍赔偿会不会增加“职业打假人”的获利空间的社会讨论,昨天,北青报记者采访了一位长期关注“职业打假”领域的业内专家。 该专家表示,“职业打假人”也是消费者,关键是他们在获利后,是否向社会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公开或举报,让假货“下架”甚至“召回”,避免让其他消费者权益再次受到侵害。如果没有,这种行为只能是让个人获利,没有任何社会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这些从事打假的“专业人士”打假后,只是和经营者私下达成一种赔偿,而不向工商、食品药品等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行政主管部门就无法对存在欺诈的经营者采取下架、责令召回商品,并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等一系列措施,来避免其他消费者权益再次受到侵害。这样做法的结果,只能是极个别的人从中获得了利益。打假“专业人士”是消费者,同样也是公民,如果以“打假”谋生,是不是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公民义务,目前的法条没有界定“职业打假人”的对与错,就是希望提高社会责任。“职业打假人”应该用他们优于普通消费者的本领,在获利的同时,承担让其发现的假货不再侵害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朗丹柯表示,对于经营者来说,市场上有假货、有欺诈行为,消费者才有假可打。与专门从事打假的“职业打假人”相比,假货和欺诈危害更大。 文/本报记者 王薇 3·15 释疑 “退一赔三“将促进小额商品维权 释疑人: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 邱律师认为,新《消法》将消费欺诈的赔偿额度增加至“三倍赔偿”目的之一,就是加大对违法经营的打击力度。过去经常有消费者和法律界人士指出,一些黑心商家之所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提供有瑕疵的服务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法律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新《消法》将消费欺诈的赔偿额度提高到“三倍赔偿”,就是进一步增加违法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违法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 “三倍赔偿”和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的新法条,将促进购买小额商品的消费者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邱律师介绍,实践中经常出现消费者购买了几元、十几元的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本身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到消协投诉或通过诉讼维权吧,得到的赔偿还不够往返车费更不要说律师费,所以只好自认倒霉放弃维权。而一些违法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从成百上千的消费者身上积少成多的获取非法利益。邱律师认为,新《消法》实施之后,上述条款将会促进更多购买小额商品的消费者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 对于一些人担心新《消法》“退一赔三”是否会刺激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恶意索赔,邱律师表示,按照法无禁止不为过的原则,只要购买者能够证明经营者有消费欺诈行为,都允许适用新《消法》要求“退一赔三”,即便是职业打假人利用这一条款知假买假,从利弊权衡上考量也是对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有很大的好处。当然,如果一些人知假买假并利用购买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将另当别论。 文/本报记者 李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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