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代表委员:要“无烟两会”,更要全国无烟环境

2014-03-07 23:14  白林 张建 胡浩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3月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白林 张建 胡浩)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无烟两会”的理念得到落实,会场、驻地宾馆不设烟灰缸,室内烟雾缭绕的现象难觅。一些长期致力于控烟的代表委员正在积极为推动控烟工作向纵深发展建言献策,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控烟法律法规,努力保护非吸烟者不为烟草烟雾所害。

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已连续7年关注控烟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疾控中心主任沈进进发现,无论是人民大会堂前的台阶立柱处,还是广场上,已经很少有人吸烟了。

“这与中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密切相关。从这一层面折射出,中国控烟虽步履艰难,但已有显著突破。”沈进进说。

今年的政协大会特别要求,所有委员和工作人员自觉执行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在铁道大厦、北京国际饭店等政协委员驻地,大堂、餐厅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记者在走访中看到,会议室和委员房间没有摆放烟灰缸。

2月27日,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联合致信全国人大及全国政协,呼吁两会代表、委员在控烟工作中率先垂范,将全国两会开成真正的无烟两会,包括在所有会议场所楼内全部禁烟,不设室内吸烟室或吸烟区等。

沈进进表示,7年来,他提交公共场所禁烟、政企分开、修改广告法等相关提案10多件。和沈进进一样,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今年又带来了《关于加快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建议》和《关于国内烟草包装应采用图形警示标识的再建议》两条建议,这已经是她建言控烟的第六个年头。

“我们要的不仅是无烟两会,更要的是全国无烟环境,将国家无烟环境上升为法律层面。”沈进进说,“我国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草烟雾的危害,全面无烟环境法律是保护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最有效方法。但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制定全国性的无烟环境法律法规。”

“全世界每3个吸烟人口中就有1个中国人。”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说,屡禁不止源于没有立法。2003年,中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是中国至今没有制定处罚措施严厉的禁烟法令,致使控烟有禁无止、禁而不止。

郭淑芹说,要尽快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予以立法。明确禁烟监督主体,明确禁烟场所和处罚条款,加强执法管理,依法保护被动吸烟者的权利。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月2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备受关注控烟的代表委员关注。他们发现,广告法修订草案在禁止烟草广告方面,较之原广告法有了很大进步,但距离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规定,仍有很大差距。

“新修订的广告法必须明确规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沈进进说,“要禁止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户外设置烟草广告;禁止烟草企业以支持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进行烟草企业冠名的广告宣传和促销、赞助活动。”

从法律层面,除了呼吁无烟环境立法、补充广告法修订内容外,郭淑芹还建议修订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分的含量。“要对烟盒与商标做出硬性规定,比如禁止使用‘低焦油’‘清淡型’等词语,避免误导消费者。”郭淑芹说。

除了法律层面,一些代表委员还希望政府提升禁烟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全国政协委员侯艳宁说,调查表明,3/4的中国人不能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2/3以上的中国人不了解二手烟的危害,尽管支持公共场所禁烟的比例高达80%以上,但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却随处可见。

“建议加大对全国控烟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加强控烟专业队伍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建立有效的控烟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与媒体合作机制,为公众提供控烟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在全社会层面特别是公务员、教师、医生控烟社会示范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侯艳宁说。

郭淑芹还说,国家有关部门应积极提供戒烟服务,倡导家庭戒烟,让儿童远离二手烟和三手烟的侵害。

此外,针对药草行业政企不分、烟包无图形警示、烟草制品税率低等老大难问题,代表委员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破冰前进。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