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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雾霾深处的“老虎”——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大气污染治理

2014-03-02 13:47  李柯勇、罗博、刘元旭、张舵、朱峰、娄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琼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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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让排污者“不敢、不能”?

3月1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重污染日企业拒不停产或限产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车辆排放超标,处罚最高提至3000元。

新的法规带来新的期待。然而,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以来已14年未修订过,与当前污染状况对比,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

孙菁代表认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一个突出局限性是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排污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对查实的数据造假企业,行政处罚额度最高是废气数据造假罚款5万元,这甚至比不上企业一天的治污费用。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建议,处罚要出重拳,让情节严重的排污企业“倾家荡产”。

而在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看来,立法的空白点之一是,治理区域性大气问题的法规比较少。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区域合作治理雾霾的尝试,但“合作”常常局限于“转移”--把污染丢给邻居,把利益留给自己。结果整个区域的大气污染并未减少,自身又反受其害。

让排污者“不敢为、不能为”,还要引入公众监督。长期以来,公众被挡在大气监测的技术壁垒之外。但邓中翰代表认为,把监测数据特别是污染源的排放数据放到网上,让社会实时知晓。

宋心仿代表认为,防治雾霾需要打一场持久的“人民战争”。“雾霾之下无人可以置身事外。发生在你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如果你不站出来监督,就是任由自己的权益被侵害。”(记者李柯勇、罗博、刘元旭、张舵、朱峰、娄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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