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昨天通过其微博发布庭审预告:2014年2月27日下午14点30分,浙江高院将对“萧山1·1放火案”二审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之江天平”将进行直播。 2013年11月6日,杭州中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李丽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杭州市中院一审查明,被告人李丽娟系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员工,2012年12月,其因工作岗位被调整等原因产生怨愤,遂决定放火报复。2013年1月1日凌晨2时许,其进入该公司存放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内,使用打火机引燃纸箱,确认点燃后逃离,致公司二号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被全部焚毁。火灾扑救中,3名消防官兵牺牲,另有消防战士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大火造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丽娟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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