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纵火案嫌犯用中文自首 曾想用护照引燃
2014-01-08 10:02:43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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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旧金山纵火案嫌疑人出庭 用中文向警方“自首” 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6日说,1日晚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纵火案嫌疑人向警方自首,现已被捕。 这名39岁的嫌疑人当天首次出庭,受控纵火和损坏外国政府财产。 纵火时“听到声音” 美国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6日向媒体通报,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纵火案嫌疑人落网。 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戴维·约翰逊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嫌疑人有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本月3日,即纵火案发生两天后,这名男子在旧金山以南大约16公里处的戴利城拨打911报警电话,用中文向警方“自首”。 联邦调查局探员迈克尔·埃尔德里奇说,逮捕嫌疑人时,执法人员告诉他有权保持沉默。不过,嫌疑人没有保持沉默,而是说“听到声音”等,故而纵火。对这一说法,递交法庭的宣誓证词没有进一步解释或说明。 1日发生的纵火案致使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大门严重损毁,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主导侦破的美国联邦调查局2日认定,这是一起蓄意纵火事件。 最高可判25年 美国联邦政府已在联邦法院北加州地区法庭起诉1名中国籍男子冯严丰(Yanfeng Feng),此前媒体依据FBI的信息错音译为冯岩),他向警方自首在元旦夜间向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正门泼汽油点火。冯严丰被控两项联邦刑事罪。 根据FBI旧金山地区办公室特别调查员迈克尔·埃尔德瑞吉4日向联邦法庭提交的文件,冯严丰被控两项联邦刑事罪。 冯严丰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是恶意纵火罪,这项罪名成立,将被处以5年以上至20年以下刑期,并罚款。第二项是蓄意破坏位于美国境内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外国官员或官员个人财产罪,罪名成立,将处于5年以下监禁,并罚款。FBI官员向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表示,冯严丰若两项罪名成立并罚,最高刑期25年以下。 曾想用护照引燃 联邦调查局在一份4页长的宣誓证词中说,嫌疑人接受联邦调查局探员讯问时说,他在总领馆邻近的一处加油站购得作案所用汽油。 按他说法,买得汽油后,他开车来到总领馆,在大门前放下两个装满汽油的容器,随后泼洒。他想用护照引燃,未能成功,改用打火机。事后,他驾车逃离现场。 依据领馆监控录像,一名男子走下货车,拿出两桶汽油,泼洒并引燃。 联邦调查局6日说,调查人员在领馆街对面的一处小区内找到了这辆据信出现在监控录像中的小型货车。 美联社报道,调查人员没有在货车上发现爆炸物。不过,他们拒绝说明更多情况。 新闻链接 动机待查 联邦调查局旧金山办事处主管约翰逊说,案发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不过,调查人员迄今认为,这起纵火案为刑事犯罪,与恐怖主义、政治或民权等无关。 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新闻发言人6日发表谈话,称中方注意到美方为处置此次纵火事件所作努力,要求美方依法严惩肇事者。中方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审理后续进展,并要求美方认真吸取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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