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1日电 据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消息,为有效维护首都安全与稳定,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制定《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办法》明确,举报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分为三级,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为一级线索,奖励原则上不低于40000元。《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如下: 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有效结合,切实提升首都社会反恐意识,调动群众发现上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此类线索的接收、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北京市公安局统一负责。 第三条 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二)通过“平安北京”微博私信功能举报; (三)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第四条 对群众举报且被北京市公安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 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 二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 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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