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最大一笔受贿款 称“坚持原则”遭人诬陷 庭审中,王某福否认了3起受贿指控,其中包括最大的一笔,涉案金额45万元。他表示,在侦查阶段,他是因为糊涂才承认。 公诉机关指控,两家公司合作的一块土地在洋浦开发区的填海造地工程中被征用,但一直没得到补偿。为了尽快得到足够多的补偿,其中一家单位的工作人员符(音)某多次找到王某福帮忙,并分3次用烟盒、茶叶盒等装着现金送给王某福,共送了45万余元。 王某福称,他与符某只见过一面,而这两家公司因为迟迟没有得到补偿,对他意见很大,甚至其中一家公司法人代表还曾实名举报他。“他去举报我,我们之间矛盾加深,我已经如惊弓之鸟一般,怎么还可能收受他们的贿赂?”王某福及其辩护人称,王某福因为在补偿问题上“坚持原则”,给涉案公司补偿太少,才会让人“心怀不满”而“诬陷”他。 公诉机关表示,在现实中,因为想解决问题去举报,最后无奈之下不得不行贿的事情并不是没有,王某福被举报跟其是否受贿并没有必然联系。 请求解封购买的公务员房 庭审后与家人见面 案发后,王某福称将收受的“好处费”在建房、日常开支中花完了,没有退赃。他购买的和风江岸小区的一套房子被查封。庭审中,王某福多次表示,这套房子是他和妻子用工资所得付首付,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全部都是“血汗钱”,并没有用到赃款,希望法庭解封该房产,让家人和自己有个落脚的地方。 刚进入法庭时,王某福偏头看了坐在旁听席上的家人,并点头示意。最后陈述阶段,王某福表示,希望庭审结束后,能让他与家人见上一面。法官让王某福的妻子等人留了下来,与王某福见上一面。 王某福简历:1966年7月生,海南儋州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副部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洋浦经济开发区新干冲区委书记等职务。2011年11月,正式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上半年,成为省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记者 何慧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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