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谈高校领导班子建设:避免"唯分"选人用人
2014-02-20 07:26:3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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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9日对外发布《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对于干部选任测评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如何管理等问题,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避免“唯分”、“唯票”、“唯年龄”选人用人 问:在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了哪些新举措? 答:《意见》结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具体实践,立足于选准配强高校领导班子,把“选什么样的干部”、“如何选干部”以及“如何破解干部选任中的难题”作为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提出了明确措施: 一是着眼于选拔高等教育事业需要的“好干部”,把“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充分体现到高校领导干部的选拔标准中。 二是着眼于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干部选任测评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提出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着力提高民主质量,避免“唯分”、“唯票”、“唯年龄”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三是着眼于破解干部工作难题,对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坚持和完善职务任期制、加大干部交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着力构建符合直属高校实际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立健全“能下”保障机制 问:您刚才提到完善职务任期制,《意见》对此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任期制”是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和任期届数进行严格界定的一种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完善职务任期制,对于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干部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是知识分子的汇聚地,实行职务任期制的条件更加成熟,“能上能下”的氛围更加浓厚。《意见》根据高校领导干部的特点,提出了完善任期制的制度举措:一是明确任期。提出“党政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应及时换届”、“领导干部原则上担任同一职务时间不超过两届或10年”等。二是试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要求领导班子换届后一般应在半年内根据学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提出任期工作任务,并要在校内公布并报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备案,完成情况作为任期届满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能下”的保障措施。明确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退出领导班子回到教学科研岗位的领导干部,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学术恢复期和必要的条件支持;对于未达到退休年龄退出领导班子的其他领导干部,学校可根据本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适当工作。 “管理精力投入”作为考核重要内容 问:近年来,强化高校领导干部的职业意识已成为高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意见》对此有什么考虑? 答:随着高校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相当一部分高校领导干部来源于教师,这对于学校领导班子及时准确地了解教学科研一线的实际情况,按照教学科研自身规律办学治校无疑是有益的。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摆正个人业务和学校管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导致办学治校精力不够集中,给学校管理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师生员工对此反映也比较多。 因此,《意见》对这一突出问题专门进行了强调,将领导干部要树立职业精神、强化职业意识、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的全过程。一是严把“入口关”,明确把“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二是强化管理监督,提出了高校领导干部要“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在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个人学术活动和与学校发展无关的社会活动”等一系列强化职业意识的制度措施。三是把“管理精力投入”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强调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加强对干部管理精力投入的考核,并要求管理精力投入情况在年度考核述职中报告。 任期目标责任制要求“一张蓝图干到底” 问:考核评价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意见》在完善考核机制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意见》立足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干部,提出了完善考核机制的具体举措:一是完善考核内容。明确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重点,积极推进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的目标考核,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并结合任期目标责任制要求“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改进考核方法。强调以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评价,既加强经常性考核,又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巡视等方式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注重干部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提出领导干部绩效工资水平等与年度考核结果紧密挂钩。(记者刘奕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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