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上交所中金所称光大乌龙事件当事人说法存在不实

2014-02-20 07:26  赵晓辉、刘开雄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9日晚间对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当事人杨剑波的有关说法进行了回应。

上海证券交易所称,已注意到近日媒体对杨剑波有关“8·16”事件陈述的报道。杨剑波关于本所的说法有诸多不实之处。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本所将按有关要求,以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提交事实和证据材料。

中金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我们已经关注到近日一些媒体的报道和讨论,也注意到有关当事人关于中金所的说法存在曲解和不实。中金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和自律监管者,发现个别市场主体交易行为出现较大变化,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催促提供交易策略说明,提醒遵守交易规则,属于正当履行监管职责。中金所当天也对其他交易量较大的会员和客户进行了监管提醒。

18日,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起诉中国证监会处罚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其合法权利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前,中国证监会认定杨剑波为“8·16”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责任人员。 (记者赵晓辉、刘开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