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租“女友”回家过年 父母被骗8万元蒙鼓里

2014-02-19 20:49  于从文 王加冠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盐城2月19日电 (于从文 王加冠)为躲避家人的逼婚,江苏响水籍男子张某在网上租了个“女友”回家过年,结果父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该“女友”骗走8万元。2月19日,响水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月,在苏州打工的响水男子张某回老家过年。碍于面子和躲避家人的逼婚,张某在回家前从网上租赁了女子冯某假扮女友,日薪500元,包吃住。冯某在张某的父母面前表现的乖巧伶俐,对家务活更是抢着上手,这让未来的婆婆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在春节假期快要结束时,冯某趁张某没有在家,向张某的母亲提出求助,称自己的父亲突然重病住院,家里没有钱治疗。张某的母亲认为,对“准儿媳”的困难理应帮忙,当即从银行取出8万元交给冯某。冯某拿到钱后,便消失的无影无终。张某回家得知父母被骗,于是拿着冯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向警方报了案。

响水警方查证了解到,冯某是以假身份证向张某应征女友,在取得其家人的信任后实施诈骗,手段熟练,应该是一个惯犯。

2013年7月,经过半年的追踪,冯某在广东东莞的某旅馆内被警方抓获归案,她对自己诈骗张某父母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还交代了另外三起相同的诈骗案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以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