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评论:租女友回家污染公序良俗

2014-01-23 14:05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则“男子欲花100万租女友回家过年”的新闻在网上热传,已有5000多人报名应征。暂时先撇开事件的真实性,“百万”、“租女友”、“过年”这样的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已经足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1月22日人民网)

租女友回家过年,宽慰父母,出于善意,说得过去;从伦理上讲,有违公序良俗;从社会风俗上讲,“你出钱,我就租”,一旦这种拜金思潮泛滥,必然会败坏社会风气;从法理上讲,可能是公开花钱“买睡觉”,与公开花钱嫖娼没什么两样,涉嫌违法。百万租女友回家过年,涉嫌如此。

租女友回家过年也是一种欺骗行为。不仅欺骗了父母亲友,还欺骗了自己,把爱情金钱化、商品化;有了这种思想的人,对自己将来的爱情是一种亵渎。如此欺骗自己的父母及亲友,如此戏弄爱情,道德良知何在?何况,花钱租女友回家,说得不客气一点,就是用钱来玩弄女人,既是对女人的不尊重,也是把钱用错了地方。

租女友回家过年,乍一看,体现出剩男剩女的无奈,其实,这不仅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观和婚姻观出现了偏移,还折射出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标准出现了迷茫与混乱。尽管有父母逼婚,有外界压力,但感情的关键还是靠自己,要正确对待爱情与婚姻,别做出这类不靠谱、且有风险,并涉及欺诈成分的事情来,败坏社会风气与人伦道德。(玫昆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