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韩国法院裁决韩在野党议员违反《国家保安法》

2014-02-17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分享到: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水原地方法院17日对在野党统合进步党议员李石基策动内乱案进行宣判时表示,李石基违反了《国家保安法》。

韩国裁判部裁决,李石基被证实持有非法刊物等。

此前,韩国法院在本月3日对李石基等人进行最后一次法庭审理时,检方要求判其20年有期徒刑,停止议员资格10年。

报道称,李石基涉嫌于2013年5月与“RO”成员举行聚会并发表不当言论。他还被指企图破坏韩国武器库、通信设备和储油设备等国家基础设施。

韩国检方以策动内乱和违反《国家保安法》等嫌疑起诉了李石基等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