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物价局文件通知,2月15日起,南宁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由每乘次3元下调至2元。然而,部分市民在打车时发现,自己乘坐的出租车尚未更换新的燃油附加费标贴,司机也未主动告知燃油附加费下调的消息。南宁市出租车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机若仍收3元属违规,各家出租车公司须在2月17日之前完成所有车辆的标贴更换工作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降了1元 2月16日,市民罗女士从民族大道一商场打的回家。到达目的地时,计价器上显示8.6元,而司机报给她的费用是12元。“燃油附加费不是降了1元吗?总共应该是11元吧?”面对罗女士的疑问,司机略显尴尬,说他一时没想起,燃油附加费的确是下调了。 据了解,根据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南宁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与汽油价格涨跌幅度实行联动。我区90#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5.09元/升时,出租车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每乘次收取燃油附加费1元。以5.09元/升为基数,汽油价格每上涨达1元时,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汽油价格每回落达1元时,减收燃油附加费1元。 自治区物价局公布,1月25日起,我区90#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16元/升降低至7.06/升。为此,南宁市物价局决定从2014年2月15日起下调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即出租汽车起步里程2公里内(含2公里),不收燃油附加费;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每乘次燃油附加费由此前的3元调整为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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