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纪委:公务人员因私聚会找企业主买单是纪委监察重点
2014-02-13 18:52 底东娜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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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记者底东娜)13日下午,宁波市纪委监察局政务微博“@东方廉政”围绕“坚决纠正‘四风’,零容忍惩治腐败”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 @东方廉政在与网友互动时表示,宁波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为重点,以“钉钉子”的韧劲,坚持反腐倡廉教育常抓不懈,坚持整治“四风”常抓不懈,坚持制度执行常抓不懈,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 @东方廉政表示,新的一年,宁波市将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深化作风改进,保持肃贪惩腐高压态势。 2013年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965人 网友“愉悦Rebirth”提问:能介绍一下宁波市纪委在“强化监督、严肃惩处”方面的具体情况吗? @东方廉政回答:去年,我们重点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行政管理和审批权下放、机构编制执行、“有效投资提升年”、抗洪救灾、“三思三创”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环保、土地、安全生产等领域失职渎职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26人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 网友“小人物也可以做大事”提问:现在中央纪委反腐力度很大,“老虎”、“苍蝇”纷纷落马,贪官们很紧张,但我们老百姓觉得“很给力”。宁波的情况怎样?下步有什么动作方便透露下? @东方廉政说:这是网友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始终把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去年立案796件,处分党员干部9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移送司法机关75人。尤其今年1月,同时查处3名市管干部,力度可谓空前。 对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网友“有C无C”提问:打铁还需自身硬。将如何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干部的“金字招牌”来培养? @东方廉政表示:一是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主线、主责、主业”理念,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创新工作举措、增强工作实效,使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更及时、更有力、更到位。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对党风政风监督、效能执法监督、案件线索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探索实践,及时总提炼上升为制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素养,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铁军。对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 网友“海棠米朵朵”提问:纪检监察干部也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并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在反“四风”行动中,宁波市纪委是怎样身先士卒、做好模范带头榜样的? @东方廉政回答:宁波市纪委在反“四风”行动中,做好常委会和机关干部自身“四风”问题的查摆和整改,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带头远离“酒局”、“牌局”,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以实际行动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网友“祝小欣Tiffany”提问:有些人觉得说教式教育难以入脑入心,那我市纪委在干部教育方面怎么做到“接地气求实效”? @东方廉政:就举两个我们创新教育方式的例子。一个是建立专业团队。去年我们举全市资源成立清风讲师团,并将首批64名成员的联系方式和授课主题汇总成菜单式表格发至各地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菜单式点播,直接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这一点播形式受到各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二是开展庭审现场教育。我们协调法院建立健全庭审旁听制度,组织相应教育对象到市县两级法院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旁听,观看庭审过程,对党员领导干部面对面进行警示教育。庭审旁听结束后,组织干部开展交流讨论、撰写旁听心得、自查风险隐患,延伸庭审旁听效果。 在查处腐败案件上 花大力气做好“后半篇文章” 网友“氷葑迋侳”提问:今年1月,我市多名违纪干部落马,我们是否能理解为今年宁波反腐败工作将推出有别于以往的“大动作”?能否如群众所愿,真正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再有“灰色地带”? @东方廉政说:关注@东方廉政的网民就会注意到1月14、15、16日,宁波市纪委连续发布3条市管干部涉嫌违纪的消息。这是近十年来,首次在开年之初同时查处三名市管领导干部,惩治腐败的人数、层次、力度、时间都是空前的,充分表明了宁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今年,我们将毫不动摇地把查处腐败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五指合力、攥成拳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我们会在立案后,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相关消息。 网友“盼什么呢”提问:惩治腐败能否发挥杀鸡儆猴作用,切实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 @东方廉政回答:我们在做好查办案件的基础上,花大力气做好“后半篇文章”。把一个个鲜活的真实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拍摄制作成警示教育片,或编写成警示教材,让党员领导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通过警示教育,努力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13年宁波“三公”经费同比压缩21.1% 网友“柳飞絮82”提问: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出台后,宁波“三公”经费是否下降?何时能公布细目? @东方廉政透露:去年以来,宁波市委制定“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管理、作风效能问责制度,整治奢侈浪费行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压缩21.1%,其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和公车使用费各下降32.3%、26.9%和1%。 网友“公子衎”提问:报道称,八项规定压力下,虽然不少政府部门的公务接待费呈下降趋势,但部分地区单位存在变通应对方式,一些党员干部让企业主过来作陪并由企业主买单。我们想知道,这算公款吃喝吗,宁波纪委管不管?怎么管? @东方廉政回答:公务人员以私人名义聚会、由企业主买单,是违纪违规行为,也是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对此,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公务人员请吃、消费由企业买单的违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举报电话:96178。 网友“wgtj119”提问:大伙都知道,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违纪违规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那么宁波市纪委是否在持续开展暗访行动?其中查处到的相关问题能否第一时间让市民知晓? @东方廉政回答:我们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把明查暗访,定期通报曝光作为一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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