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将完成“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014-02-04 20:31 杜希萌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林锦 李艳 |
分享到:
|
央广网北京2月4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环保部表示,今年我国将完成“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以维护国家和区域的生态安全,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后,另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 环保部近日完成并下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参照《指南》,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级红线划定,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提前开展这项工作。 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江苏省已经划定了779块具有生态功能的地块,作为一二级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占到我们江苏省国土面积的22%,下一步就会对这些区域实行一定的生态补偿。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后,要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此前表示,今年完成全国范围内的红线保护区划定后,要逐步实现生态补偿规范化、标准化。这笔生态消费,钱从哪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认为, “谁污染谁付费”是一个重要的解决之道。 柴发合:环境本身也是作为一种资源,比如说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你就是占用这种资源,排放多了就损坏了这种资源,以后呢,就不是说你超标排放才需要收费,你只要排污就需要收费。因为你侵占了这种公共资源。 要让生态红线真正落地,使政府、企业和个人真正做到有偿使用资源,柴发合建议: 柴发合:第一个要做到足额收,不要出现现在这种排污协商收费的情况,第二个,就是还是要体现是环境税,要把这这笔钱,拿来做污染治理和生态补偿。 |
相关阅读:
- [ 02-04]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出台
- [ 01-24]推进青海三江源、京津风沙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 [ 01-22]解读人中央一号文件:让我们的水土“喘口气”
- [ 01-14]今年北京市拟出台首部大气污染防治法规
- [ 01-11]中国启动首个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
- [ 01-10]汪洋:保护青海三江源任重道远
- [ 12-30]高速公路建设对自然生态破坏严重 多忽视长期效果
- [ 12-30]占用土地开挖山体 高速路建设对自然生态破坏严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