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长谈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更加复杂
2014-01-23 21:10:5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
分享到:
|
拖欠问题更加复杂 坚决打击欠薪犯罪——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谈农民工工资拖欠 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 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2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经过各级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邱小平说,2013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办理拖欠工资等待遇案件24.36万件,为471.21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8.5亿元。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明显减少。 “但相对于往年,问题更加复杂。”邱小平说,“一是拖欠工资案件数量仍然处在高位;二是拖欠工资问题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但其他行业也明显增多;三是拖欠工资问题与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增加了解决难度。” 邱小平说,有关部门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并对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有诉必接,有案必查,24小时内采取处置措施。 “人社部门还特别要求,对数额巨大、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一时难以偿还欠薪的,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邱小平强调,“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责任,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他说,2013年,人社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实行联动,依法追究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日前,人社部对承包人刘万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有监管责任,必须严格落实。”邱小平说,“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而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这位副部长强调,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企业负有依法支付工资的责任。工程建设领域要由总承包企业对支付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负直接责任,不得将拖欠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监管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职责。”邱小平说,“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与司法联动,进行调查核实并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做好侦查、起诉和审理等工作,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他介绍,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继续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可以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 邱小平透露,截止到本月15日,全国共检查用人单位50.14万户,涉及农民工2223.86万人,共为150.29万农民工补发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108.87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890件,人民法院已审结53件。 |
相关阅读:
- [ 01-23]人社部曝光欠薪案:"包工头"拒付120万判10个月
- [ 01-15]人社部曝光10起欠薪典型案例
- [ 01-14]人社部公布欠薪犯罪10案例
- [ 01-06]人社部和发改委表彰38个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22名个人
- [ 12-27]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着力解决双轨制待遇差
- [ 12-26]人社部:明年推进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