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上海率先打破手机上网流量月清“霸王条款”

2014-01-07 22:35  周蕊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上海1月7日电(记者周蕊)曾经广受争议的手机上网流量月清“霸王条款”在上海率先被打破。记者7日获悉,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促动下,上海三大运营商自1月计费周期起全部推出手机上网流量季度计费方式。

长期以来,三大运营商实行手机上网流量月清的做法备受消费者诟病。上海市消保委在2013年7月对2000名消费者进行的调查显示,54.43%的消费者表示流量月底作废不合理,近七成消费者认为手机流量按月计费的方式不够人性化,应当推行手机流量跨月度计费。

针对调查结果,上海市消保委多次与主管部门和运营商沟通,去年8月,移动、电信、联通三家电信运营商“松口”,公开承诺已经或拟推出手机流量季度套餐,让消费者有多元化选择。目前,三家运营商的季度流量产品均已上线。

记者注意到,三大运营商的季度流量包价格均和现有的月度流量套餐价格保持一致,但目前推出的流量产品均不能实现自动顺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