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将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
2013-12-31 21:30 陈炜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陈瑜辉 |
分享到:
|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陈炜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1日消息,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4年3月至8月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旨在科学评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状况,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安全监管总局此次评估的范围是2012年底前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的26个省级单位,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据介绍,评估指标包括了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 |
相关阅读:
- [ 12-20]安监总局:推动安全监管从传统方式转变到现代管理手段
- [ 12-17]安监总局:整顿关闭小煤矿小化工 强化源头管理
- [ 12-16]安监总局:整顿关闭小煤矿小化工 强化源头管理
- [ 12-02]安监总局出台规定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全文)
- [ 11-28]国家安监总局局长连发15问 质问青岛管道爆燃事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