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求保障“两节”乳制品质量安全
2013-12-20 19:06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责任编辑:刘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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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针对部分地区奶源紧张、奶价上涨可能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风险隐患,2013年12月2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乳制品生产企业座谈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伊利、蒙牛等8家乳制品骨干企业代表和北京、内蒙古等7个省(区、市)食品安全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分析了今年以来乳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交流总结了各地工作情况和监管经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分别进行了工作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行业管理,加快推进奶源建设,狠抓奶站、运输车辆、奶牛养殖投入品和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抓好乳品质量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加强奶源基地建设,严格生鲜乳入厂检验,严禁采购非法经营的生鲜乳,坚决抵制哄抢奶源,真正从源头上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同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质量过程控制,加强诚信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各地食品安全办要综合施策,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追溯和不合格生鲜乳主动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切实抓好奶源管理。二是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创新监管方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法,加大对乳制品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四是强化乳制品抽检工作,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五是严格排查生鲜乳收购、运输和乳制品生产、销售等各环节隐患,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对“奶霸”扰乱奶源市场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8家乳制品骨干企业代表明确表示,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质量引领和标杆示范作用,加强企业内部自律,不参与奶源抢购,依法依合同收购,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稳定生鲜乳市场秩序,为中国乳业的未来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都要牢牢绷紧食品质量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细化监管措施,严格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两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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