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12月16日报道,韩国大法院16日裁定,陆军中士李某涉嫌在社交网站上撰文诽谤韩国前总统李明博,维持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的判决。 法官表示,据韩国《宪法》第74条,总统统一指挥韩国军队,上至军队总指挥,下至上一级长官,都属长官的范畴。诽谤长官罪中的长官包含总统,本次判维持原判。 据悉,李某2011年12月-2012年4月连续9次在社交网站上发布对李明博的诽谤信息。按韩国军事刑法,诽谤长官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在教导所服刑。(实习编译:陈梦颖,审稿:李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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