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巨琳 日前,市民政局在媒体上公布了《北京市基金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对209家基金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中的公益支出、财务会计、财务审计结论、监事意见等情况进行公示。北京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18家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超过了10%,部分基金会甚至超标严重,不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比例不得超过10%的规定。 工资福利和办公支出严重超过国家规定 200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同年开始施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一费用通常被称作基金会的管理费或者人员成本。据了解,这个条例一直在施行。日前公布的本市基金会2012年度工作报告显示,有18家基金会管理费超标。 这18家基金会的主要业务方向不尽相同,包括创业培训、儿童教育、文化艺术、环境保护、扶贫等方面,在基金会管理费上的比例也高低不同。其中,北京新徽商慈善基金会和北京春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管理费占比最高,达100%,北京市精益职业教育基金会和北京康万家慈善基金会管理费占比在90%以上,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管理费占比超过40%,7家基金会管理费占比为10%至20%之间。 超标原因多为公益性支出不多 这18家基金会中,有的基金会管理费绝对数额并不算多,但总支出中公益事业支出部分不够多,导致占比超标。比如北京春晖博爱儿童救助公益基金会,管理费为6364元,但由于没有公益事业支出,使得这方面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100%。有的基金会则是管理费相对较多,导致占比较高。比如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各种工资福利为230多万元,占比超过40%。 也有基金会由于刚成立不久等原因,总支出、公益支出、人员支出等项目部分或全部没有公布,比如北京环球时报公益基金会的这些项目都没有数字表示。 只有少数超标基金会监事出具超标意见 这些超标的基金会公布的工作报告中,都附有该基金会的监事意见,措辞各不相同。但对于管理费超标问题,大部分监事意见都未提及。不过也有个别监事意见对此进行了表述,如北京环境保护基金会公布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为15.52%,该基金会的财务审计结论提到了这方面的超标——“我们认为,除了‘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年支出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外,北京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规定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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