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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微信朋友圈买“名表” 不到一个月就罢工

2013-12-05 12:44  高丽莎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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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买羽绒服后,微信卖家就不理不睬了

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遇到不顺心的还有一位天津的赵女士。为了给自己维权,赵女士拨通了杭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热线。

上个月,赵女士发现有个陌生微信号邀请她加入“朋友圈”。打开一看,这个微信号是卖衣服的。“卖家在朋友圈里发的都是一些名牌衣服图片,看上去挺漂亮的,价格也不贵。我还看到卖家发图表示自己在杭州有实体店,就同意加入‘朋友圈’。”

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先花了530元买了一件巴宝莉的高仿羽绒服。衣服拿到手后发现有色差,要求卖家换成黑色。当时卖家立马给换了。随后她又买了另外一款羽绒服。没想到,付了款以后,卖家怎么都不理她了。

“刚开始还跟我说不着急,会发货的。等我要求退货,对方又不同意。后来天天微信上催他,也不搭理我,打电话更是不接。”

最后,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分局望江所帮忙找到了这个卖家的实体店,赵女士这才拿到下单的第二件羽绒服。

微信交易维权难,消费者须谨慎识别

“微信是基于社交的移动互联网工具,如果仅是在微信上转发奢侈品照片,很难界定这是一种涉嫌侵犯名品的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行为,因此在权益受损时也很难通过正当渠道维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尤其是奢侈品时,要警惕微信商品交易,切莫蒙蔽双眼。”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咨询微信消费纠纷的很多,但真正来维权的尚还处于“零投诉”。杭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目前也只接到一起投诉。

杭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说,微博“朋友圈”有别于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平台。消费者在这里购买到伪劣商品,也没有办法向平台商投诉。若真要维权只有起诉商家,但前提是消费者得知道商家的真实身份。

“微信上的商家没有营业执照,监管尚属于空白。消费者想维权,总处于劣势。”陈杭提醒消费者,微信上的商家销售的商品最好不要买,那些仿名牌的山寨货更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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