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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改善声环境 严格限定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时间

2013-12-05 11:32  杜志超 来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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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环保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市环保局已编制完成《兰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与调整方案》。《方案》提出将我市声环境总体分为三个功能区的同时,对未来我市的噪声控制工作也进行了细化明确,医院、学校、办公楼等应与交通干线和工业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利用环境的自然衰减来降低噪声。

声环境总体分为三个功能区

据悉,《兰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定与调整方案》参考近年来兰州市区域噪声及交通噪声的监测资料,对1995年颁布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涉及区域进行了部分调整。同时针对近年来由于城市快速发展而新纳入城区范围的区域进行了补充划定。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城关区、七里河区(不含阿干镇)、安宁区、西固区(含河口南、新城镇、东川乡)、榆中县(和平镇、定远镇)。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共计253.96平方公里。同时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各类区域的定义,在每个行政区域内根据5类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对本区域进行详细划分。

经过划分,我市一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为39.35平方公里、占区域面积的15.5%,二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36.5平方公里、占区域面积的53.7%,三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78.11平方公里、占区域面积的30.8%(本次划分中占未划分0类区域,对四类区域在功能划分图上进行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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