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北京警方表示,初步查明该外籍男子系无证驾驶,所驾摩托车无牌照,已于当日暂扣了肇事摩托车,其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至此,“讹诈大妈”李女士才得到了清白。 李女士: 电视说我“碰瓷”,当时我火就来了,我做一辈子生意,我差钱吗?我去“碰瓷”,我还吃不起饭?我现在50岁退休了,我生意不做了,我现在还有退休金,我至于“碰瓷”吗? 主持人: 这其实是一条不该成为新闻的新闻,因为在全世界,都要不说全世界,全中国每天在街上咣当这么撞一下的事估计少不了,但是这条新闻迅速被发酵,一来是人们近几年都在谈论把人撞倒了之后到底该扶不该扶,直指我们每个人道德和内心,因为背后有一个潜台词,现在的中国人怎么这样。结果现在的中国人怎么这样,偏偏这回遇到了一个老外,这一下子就做了乘法了,这件不该成为新闻的新闻就迅速被放大,而且还出现了一夜之间这样的逆转。头一天人们在骂大妈,第二天在骂小伙子,现在集中在骂媒体,包括刚才这位大姐,但是其实到底是不是一个记者呢?其实也不一定,如果叫他一个摄影图片的提供者,似乎更加准确。我们来看这样一些提供的图片,图片看上去外国的小伙子很无奈,现场的情况记录下来。有的时候我们说有图有真相,不一定,看在哪个角度和哪个瞬间。我们看到最后小伙子很惨。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摄影师的配图文字,太耐琢磨了,“一个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的时候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用在外国小伙子这儿全是好词,用到大姐这块都有点惨,“全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在争执中女子行走无恙”,没事,“可是还死命揪扯外国小伙儿,骑车不撒手,事故造成现场交通拥堵一个多小时,女子多次瘫软抽搐,坚称被外国小伙儿撞倒,并让其负责。外国小伙儿被急哭。”多好的小孩儿。“后来警方赶到了现场,然后他还一直在跟着。该女子并未受伤”等等。好了,说到这儿,其实在文字当中相当有倾向性,直接导致人们会产生这样的误读,所以我们看看调查,您当时看到大妈“讹诈”老外的新闻第一反应是什么?认为是真的,59.8%,不仅有图,还有刚才其实有偏向性的文字,而且非常明显。认为是假的只有8.49%。不好说,需要再看看调查的31.71%。真希望将来这个数据快速增长。好了,我们再来看提到老人和摔倒联想到什么,53.39%的人认为是讹诈。直接这样的新闻和文字迎合了人们的猜测和联想。但是今天这位摄影师李某道歉了。 李某 图文最初发布者(摄影师): 因为这个事毕竟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之前的报道也有失误,有一点导向性,造成了媒体误读,让大妈受到了名誉上的损害。静下心来想我确实不对,我要跟她道歉一下。 解说: 今天下午,新闻图片最初的拍摄者李某开口向事件中的被撞者李女士道歉,而各大网站上,“大妈讹老外”的新闻也早已被删除。事件看似正静静平息,但我们依然要问,老外撞人的事实怎么就在各种途径的传播下,变成了“大妈讹人”?杨锋,北京某报社的记者,昨天上午九点多,他就看到了这条“大妈讹老外”新闻的最初版本。 杨锋: 大妈在经过一个骑车小伙时突然摔倒,小伙儿去扶起大妈,大妈不愿意,要求小伙负责。当时我们就怀疑事情应该没有那么简单,我们就想搞清楚到底撞没撞,到底讹没讹。 解说: 杨锋看到的这一版新闻源头,正是图文最初的发布者李某,这时的李某只是偶然目睹了这一事件。那么,他看到的现场究竟是怎样的呢? 李某: 到现场第一时间我看见的是这个阿姨躺在地上,这个小伙子去扶,这是我看见的。 记者: 但当时您为什么就断定她是在讹这个小伙儿呢? 李某: 这个讹说的有点夸张了吧,说讹诈不是我的本意,可能就是一个日常化的语言吧。 解说: 而在被撞者李女士前往医院检查后,李某又发布了一则新的文字,在这一版本中,李女士突然摔倒的表述变成了“遭到轻微碰擦”,似乎客观了许多,但文字的题目却是“外国帅哥北京扶摔倒大娘惨被讹诈急哭”。 记者: 你前后发了两版文字说明是吧? 李某: 最开始的时候,有一个时间差,后来确定了,就补上去了。 记者: 我看您报道写的是“外国帅哥被急哭”,这是您在现场看到的吗? 李: 这个先不说了吧。我个人觉得他是在眼眶中打转,人急了,难免的,这个也不是说痛哭流涕什么的。 |
相关阅读:
- [ 12-05]用法律视角审视“老外撞大妈”
- [ 12-05]老外撞人图片拍摄者发公开信道歉 律师指其侵权
- [ 12-04]谁在消费“老外扶人遭讹”传言
- [ 12-04]老外撞大妈不应贴那么多标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