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今重审 律师预测获刑9至10年

2013-12-03 07:02  李楠楠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从害人代理律师处获悉,“云南大关县官员强奸幼女案”将于今日上午9时在大关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据悉,由于被害人与郭玉驰及其家属之前达成了民事和解协议,所以此次庭审将审理此案的刑事部分。

针对民事和解协议,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维镖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法院调解,郭玉驰家最终愿意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15万元。

陈维镖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于10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教师等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虽然庭外和解是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意见中的两个规定都支持从重、从严处罚。因此我认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9至10年有期徒刑。”陈维镖说。(李楠楠)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