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强奸幼女案双方民事和解 受害人获赔15万元
www.fjnet.cn 2013-10-26 16:21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云南大关官员强奸幼女案后续: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受害人获赔15万元 10月25日下午,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官员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一案双方达成民事和解,郭玉驰一次性赔偿受害人15万元,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已向法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状。 记者从受害人家长处了解到,就案件民事赔偿部分,25日下午,经过大关县法院调解,受害人家长与郭玉驰达成和解,由郭玉驰一次性赔偿15万元,赔款已经支付。 “郭玉驰及家属已经向我们道歉,赔偿金额可以接受。”受害人家长对记者表示。 受害人代理律师、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镖介绍,积极赔偿受害者以及获得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属于悔罪表现,可以作为酌定的从轻情节。 “由于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基本得到实现,受害人家长已向法院申请撤回民事诉讼状。”陈维镖说。 据了解,大关县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案件的刑事部分。 9月24日,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将4岁幼女掳至家中实施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被昭通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后,被昭通市中院发回重审。(记者何春好)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0-19]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重审:不承担民事责任已撤销
- [ 10-16]分析称“官员强奸幼女案”暴露刑事诉讼制度硬伤
- [ 10-15]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续:网民呼吁调查有无公职人员徇私枉法
- [ 10-14]官员强奸幼女案民事赔偿上诉获受理 女孩常做噩梦
- [ 10-10]强奸幼女案判决须彰显公正 司法机关应公开信息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