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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拟完善党内法规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机制

2013-11-27 22: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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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7日电 中共首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日前发布。《纲要》提出,要完善中共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纲要》说,围绕建设廉洁政治,加大教育、监督、惩处力度,以解决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为重点,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建设,提高制度安排的系统性、科学性,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为此,《纲要》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预防腐败的党内法规,完善查办腐败案件的党内法规,完善处理检举、控告的制度,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等六方面作出规定。

关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纲要》指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量。研究制定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切实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重要作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关于完善查办腐败案件的党内法规,《纲要》说,整合已有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

关于完善处理检举、控告的制度,《纲要》指出,完善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检举、控告进行处理的程序规定,明确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和方式,严格处理程序,对错告、误告、诬告行为予以明确界定,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行为,从制度上保护举报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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