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融资新渠道 中小微企业迎春风 对于温州广大中小微企业来说,刚通过的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恰如一股春风迎面吹来。 郑先生是温州一家鞋企负责人,为了革新工艺,企业要上一条新的生产线,有近100万的资金缺口。找各种关系托熟人,吃了很多闭门羹,最后好不容易攀上了当地一家商业银行。无奈这家银行开出了很多条件,比如要有一定存贷比、要有担保人、贷款期限不超过半年。 当然,他也想了其他的办法:当地很流行民间借贷,不过现在的月息在一分半到两分左右(折合年利率18~24%)。“这么高有点吃不消,毕竟现在企业利润薄啊。”郑先生说,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于很多急于找钱的中小微企业来说,它是一根“救命稻草”。 温州中小微企业多,正规渠道的融资满足度只有10%左右,一般都会寻求民间借贷。条例执行后,大大拓展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管理条例中所指的民间融资,除了通常认为的民间借贷之外,还包括了所谓“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等货币资金融通活动。 "以前这些都只是大企业有份,像我们这些小企业想都不敢想。”郑先生说,现在条例明确了,感觉融资这扇窗一下子向小企业敞开了。 “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很难从银行得到满足,也难以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温州本土经济学家马津龙认为,《条例》将“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纳入加以规范发展的民间融资,必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马津龙认为,根据新的《条例》,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非公开方式进行定向债券融资;民间资金管理企业还可以用非公开方式募集定向集合资金。 条例对于企业法人进行定向债券融资的,提了几点具体要求,其中有一条:融资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三倍。这是对融资企业的约束,也是对资金出借方的保护。(记者罗凰凤 本报记者 吴朝香) 钱江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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