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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群同欧洲记者谈达赖集团、“东突”势力问题

2013-11-19 19:01   来源:中国西藏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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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通讯社记者:既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为什么有人因在西藏悬挂藏族旗帜遭到逮捕?

  朱维群:你说的这种旗子,叫“雪山狮子旗”。这种旗子在历史上也不是西藏的“国旗”,因为西藏在历史上从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来就没有什么“国旗”。达赖集团在1959年叛逃之后,把所谓“雪山狮子旗”充作“西藏独立国”的旗子,使其成为达赖集团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标志。很难说在藏区没有人偷偷挂这个旗子,但是极为罕见。如果发生此类违法事情,我们一定会坚决依法予以制止。过去是这样,今后也还会这样,绝不客气,因为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是不能被允许的。

  欧洲通讯社记者:据说在中国青海地区有人因拒绝悬挂中国国旗也遭到了逮捕?

  朱维群: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在中国国土上挂中国国旗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我们的藏族群众爱这个国家,以自己是这个国家公民为自豪,过年过节乃至每天挂国旗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同时,也绝不会有因为不挂国旗就把人抓起来的事发生。但是如果有人故意损毁、焚烧、污辱国旗,不论是在什么地方,也不论他出身哪个民族,依据我国《国旗法》,都应受到惩罚。不仅是在中国,包括在您的国家,各国国旗的尊严都是不能破坏的,这是世界各国公认的规矩。

  路透社记者:中方是否考虑给藏区更大的自治?还是现状就是中国政府能承担的最大极限了?在近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

  朱维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自治权利已经给予了详尽的规定。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应该是什么样子?就是这部法规定的那个样子。我们会努力在法律范围内使我们的自治制度搞得更好,更能反映各族群众的要求,但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就是这样的,不可能再有什么变动。达赖集团所谓的“高度自治”,和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毫无关系,他们仅仅是想打着“自治”的招牌,实施分裂主义的要求。我们的民族区域自治没有什么“高度”、“低度”之分,他为什么要加上一个“高度”?就是要把他那套违背乃至反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东西塞进去。他那套东西不是自治,而是分裂主义,这是决不能允许的。我这样讲是有依据的。比如,达赖2010年在同加拿大的一家报纸谈话时说:很多藏人有这样一种看法,全体藏人都想独立,只有我不想独立,如果问我你想独立,还是想留在中国,答案很明显,我们想独立。还有一个人,就是达赖伪流亡政府所谓“首席噶伦”洛桑孙根,2011年他在接受印度一家杂志采访时说,“西藏自治”和“西藏独立”并不矛盾,从辩证的角度看,“自治”是现实目标,“独立”才是原则目标。达赖和他手下的人关于假“自治”、真“独立”的话非常多,足可以出一本书了,而且这些话都是出自西方媒体和达赖自己的媒体。达赖所要求的“自治”是完全违背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是违背全国人民利益的,是绝对行不通的。因为我是记者出身,我经常设想报道这样的事用什么标题好,建议你们采取一个这样标题:达赖的“高度自治”,就是“西藏独立”分两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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