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犯法当与“庶民”同罪
www.fjnet.cn 2013-11-06 11:52 来源:新华法治 我来说两句
专家:不能因为金牌而一俊遮百丑 多少年来,在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成绩大幅提升。但在运动员培养上,不能因为金牌而一俊遮百丑。如果相关主管部门仅仅从对运动员进行处理的角度解决王濛“打架事件”,此类事件肯定还会层出不穷。 围观孙杨,放大镜和显微镜都不可取 由是观之,对待孙杨无证驾驶事件,放大镜和显微镜都是不可取的。放大镜是一种落井下石的看笑话心理;显微镜是一种毫无原则的情感泛滥。两种方式的弱点都是没有坚持实事求是地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从现实的角度看待问题,而最为客观和直接的就是分清楚交通事故和无证驾驶两者的责任归属:这次交通事故中,孙杨并没有直接责任,因为是900路公交车追尾;而孙杨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至于孙杨是否能够像其微博中道歉那样改过自新,唯有以观后效,而不是先套上放大镜和显微镜。 明星违法,舆论别只顾狂欢而不思自省 在网络时代会有更多公众人物“丑行”被曝光,但如果舆论不能变成多元思考的论坛和自我反思的镜子,而只是汲汲于看热闹的围观,或止步于浅表指责、沉醉于舆论审判,甚至在内心窃将其视为自己不当行为的借口,那么我们就只能堕落为逐臭之夫,错过一面面正衣冠的“镜子”。 该如何审视“孙杨们”的罪与罚 围绕孙杨案的讨论中,还有一种情绪值得关注。百度搜索孙杨便会发现,部分人的关注焦点,放在了孙杨驾的豪车,以及孙杨车里的女友身上。这种贴身份标签式的讨论,有伤公共理性。无证驾驶的罪过再大,也仅是法律问题,而不是一个身份与等级问题。肆意制造这种对立情绪,或许会给我们的社会增加某种暴戾之气。公众人物的罪与罚,处理起来诚然有些棘手,但遵循法治的轨道,无疑应成为一种共识。过轻的处理,无疑会动摇民众对法的信任;而过高的责罚,也恐会引起公众人物的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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