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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犯法当与“庶民”同罪

www.fjnet.cn 2013-11-06 11:52   来源:新华法治 我来说两句

体坛明星没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权

冠军头衔带来的不仅是明星荣誉和光环,也有更多的媒体关注和普通公众的期待。希望“大腕们”张扬个性的同时不要超越规矩,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不要漠视法律法规,如果能以此为戒,更加珍惜自己的公众形象,这个教训也可以说是人生道路上重要的一课。毕竟,真正有长远影响力的公众人物,除了事业上的杰出成就,无不具有高尚的道德和伟大的灵魂。

名人请别因名气滋生“特权意识”

名人不只是个普通的人名,有身份更不同于寻常百姓的“有身份证”。名人的举手投足都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只言片语都能产生广泛影响,因此,名人天然就带有公共属性,这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身为名人又怎能不谨言慎行?无证而驾驶,虽未言幼儿亦知非法,奥运冠军岂有不知之理?

新华网评:从偶像到“呕像”,不需要翻山越岭

从偶像到“呕像”,不需要翻山越岭,只隔了一条小小的水沟。孙杨在微博上粉丝接近2000万人。在现实之中,我相信知道孙杨这个名字的人远远超过这个数字。但名气再大,只要谁跨过了那一小步,就会形象受损,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这包括孙杨在内的所有明星。

依法处罚是对明星最好的爱护

根据交通法规,无证驾驶将被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昨天下午对孙杨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这样的依法处理,不但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也提醒公众人物要学会爱惜自己的羽毛,敬畏法律,依法从事。这虽然打掉了他们的“特权”,但都是对他们最好的爱护。

先有执法到位,才有明星责任

执法的缺席造成央视等公共传媒不得不靠媒体监督权去反复提醒执法机关,记者则成了反假冒伪劣的侦察员,如果不改变这种局面,追究代言明星的责任,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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