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 综合报道,“首都机场7·20爆炸案”今日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冀中星的家属,朝阳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及医护人员近五十人旁听了本案的庭审。目前,庭审已经结束,将择期宣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被告人冀中星当庭称,自己不是故意引爆的,认为自己是过失行为。冀中星称,其携带的爆炸物是自制的。案发当天,当机场民警到达后,自己怕民警抢手里的爆炸物,所以把爆炸物倒了个手,之后就发生了爆炸。其现在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公诉机关当庭播放了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的视听资料。 被告人冀中星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这样做确实非常后悔,希望法院能够给其一次机会。 11时26分,法庭宣布休庭。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两个半小时,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根据检方指控,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鄄城县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晚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被鉴定为轻微伤。爆炸还造成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后冀中星被公安机关当场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相关阅读:
- [ 08-12]首都机场爆炸案嫌犯已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 [ 09-15]湖南老人在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引燃鞭炮
- [ 09-15]首都机场爆炸案下周二开庭 律师称不应追刑责
- [ 09-14]首都机场冀中星爆炸案9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
- [ 08-12]首都机场T3停机坪一保洁员遇雷击身亡
- [ 08-11]首都机场T3停机坪内1名保洁员遭雷击身亡
- [ 07-31]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及摔死女童案3人被批捕
- [ 07-30]首都机场全天“不限起飞” 怕晚点可选首发航班
- [ 07-30]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