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谈以房养老政策:儿女还眼巴巴看着房子
www.fjnet.cn 2013-09-17 07: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刘戈:以房养老不可能成为中国主流的养老方式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以前我们都在讲养儿防老,那么现在由于计划生育计策的施行,没那么多孩子,没办法靠孩子来进行养老。另外,前些年流行过商业养老,后来很多人交了很多年的商业保险金,后来又发现这里面很多套路,实际上让你最后没有办法相信。当然最主要的基础还是社会养老,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养老金制度,这是一个基础。至于说以房养老,实际上是有一部分有了房产的一些中产阶层,当老了的时候,他想过一种更加体面或者更加宽裕的退休生活,那么这一部分人可以用以房养老的这种方式,它绝对不能够成为一个全社会通行的主流的养老方式。在发达国家也不是,在中国的这样一个限制条件下,还有中国的文化传统里面,更不可能成为一种主流的养老方式。 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子女和父母的财产是分得不清晰的。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你说让中国的父母们在自己过世之前,把房子最后就典给银行了,然后自己过很奢侈或者比较好的生活,这种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马光远:政府不能提出以房养老以后就推卸基本的养老责任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事实上过去十多年来,中国的很多地方也在试点,比如说上海、苏州试点过,但最后不了了之,那么不了了之的关键是什么?除了制度细节设置上有些问题以外,最关键的是大家的观念怎么去接受?第二个是它适应的人群非常少。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大家千万不要混淆一个概念,就是基本养老体系肯定是政府来提供的,如果你想让晚年生活过得好一点儿,你让晚年生活比较奢侈一点,那么你可以想很多办法。比如说你可以进高档养老院,也可以把自己的房子变现以后,以年金的方式,金融机构给你。我觉得这个东西本身,如果你一分为二地来看,那么它是一个好东西,大家可以去试。 以房养老属于一个自我选择,也就是说,你的基本养老应该政府来提供,政府不能说提出以房养老以后,就推卸你的基本养老责任。我想这个绝对不行、不可以,但是你要你的养老生活要过得好一点儿的话,那么你可以去自主地选择,你可以跟金融机构去谈,每个月给你多少钱,我觉得这是可以去做的。 刘戈:以房养老还是需要政府出面做中间人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其实金融就是解决现在和未来在不同时段里面的一个交易方式。像养老用金融这种方式,通过一种倒按揭的方式,它的确是提供了一种多样的选择。有一部分老人,如果他的观念比较前卫,或者他根本就没有孩子,那他就可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如果现在这样的一个政策,我们纳入到国家支持鼓励的政策里面,就可以提供一些基础性的条目,让这些金融机构有据可查,也按照这样的一种思路去设计他们的金融产品,让一部分老年人在老了以后,他可以不愿意把钱留给孩子,或者留给他的继承人,那么他过更体面,或者更好一点儿的退休生活,那么这就可以选择。 这里面需要政府出面,为什么叫政府出面?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很大的风险,对银行也有很大的风险。如果房价一直在涨,那没有问题。如果房子不断地在跌价怎么办?比如说日本,如果他在九十年代中期在东京买一套房子,几千万日元,那么后来只能卖到它的六分之一、七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的价格,那么这个时候银行不是亏了吗?那么银行不敢做。另外,那么对于贷款人来说,他也存在着比如利息提升的风险。你利息提高了以后,那我最后要付很多的利息。其实倒按揭也好,以房养老也好,说到底它就是一个住房抵押贷款的问题。像美国采取的办法是有一个相关的住宅部门,建立一个机构,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银行和贷款人的互相之间产生不信任的时候,那么这个机构会出面,作为一个担保人。如果你活了太长的时间,那么最后银行亏大了,那么最后这部分可能政府会给银行一些补贴。另外,如果老人死了以后,房产权在这个政府部门里面,那么他把这个房子变卖了以后,再还银行的那一部分,剩下的钱给他的继承人,那么有一个中间人在里面做保障,银行和其他的金融机构就愿意做这件事。 现在来说,对银行来说,风险太大。如果银行有很多的现实业务可做,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一个风险很大的生意?而且如果还有法律风险,比如说中国老人死了以后,孩子不履行这个约定怎么办?这个房子他不交给你,怎么办?所以在没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出台之前,银行是不会去办这个事情的。 马光远:国外的以房养老都建立在房价非常稳定的基础上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事实上,我们有了基本养老保险以后,你可以去探索过得更好的养老生活。那么以房养老是一个私人产品,私人产品事实上设计关键在细节,银行愿意做,那么老人也愿意做,谁也不要算计谁,但是有一个风险的问题。比如加拿大设计的时候,62岁以后的老人才可以,而且他规定了风险的分担问题。比如如果老人去世,那么去世以后这个房子肯定有余值,这个余值怎么办?那么他规定,如果有继承人的话,它可以继续继承。不像我们现在有些老人担心的,万一我两年以后就走了,那不把房子留给金融机构了?对金融机构来讲,如果这个老人活得太长了,活到一百岁,一百二十岁,那么对金融机构来讲,它可能不合算,那怎么办?有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中间机构出来,为这个风险做一些分担。如果没有审批问题,那让机构自己去判断。 我觉得政府如果这里边涉得太深,这个东西可能会变样。因为银行没风险,老人也没风险了。比如说金融产品本身需要有关机构来审批,再比如说产权70年的问题,也是独立去考虑的问题。再加上如果这个房子涨价,那对金融机构来讲是一个好事,因为它越来越值钱。但一旦房子跌价怎么办?所以我们去考察国外的以房养老,一般都是建立在一个价格非常稳定的基础上,就是房价相对比较稳定,那么大家都没有涨价或者价格下跌的这种风险。 刘戈:以房养老只是让大家有更多的选择 (《央视财经评论》评论员) 真正的养老,我们还是要靠目前我们基本的养老制度,能够实现大体上每一个人,通过他工作的积累,对自己有一份基本的保障。那么剩下的这一部分,实际上是一种个人化的,有差异的这样一种养老方式。其实以房养老,我们刚才探讨的这种所谓倒按揭式的以房养老,其实还有其他的更广泛意义上的以房养老。比如说,现在国外很流行,美国很多老太太都是这样养老的,在退休之前买一套大房子,把几个房间租给几个学生,那么她就靠着这个房子来养老。或者把大都市的房子卖了,然后搬到郊区,由于有房子的差价,他可以在郊区住一个舒适的房子,又可以拿到一笔钱,这也是叫以房养老。所以多种多样的,对于不同的收入,不同财产的人,适用于这样的一种养老方式,我觉得现在我们通过制度法、法治,然后建立起来养老多样化的这种金融的体系,让大家有更多的选择。 以房养老仅仅就是个补充,但这个补充需要政府做一些工作,我们把一些法律上的基础夯实了,这样有助于金融机构来推动一些新的产品的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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