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居住成本“高位运行” 居住体验却“低位游走”

www.fjnet.cn 2013-08-31 16:55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设计不合理与物管缺位凸显市场“失范”  

“发生事故的偶然性背后其实暗藏着一些必然性。”云南社会学者马寿荣说,社区规划设计存在先天缺陷,而物业与业主沟通不畅,后天又没有做出必要的改造。

“忽视住户生活实际需求的设计肯定是不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是不合理的,但绝不是开发商的无心之过。”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际情况是房地产开发成本渐涨,开发商为迎合眼球效应的噱头也越来越多,在此之下,实实在在关系住户们居住体验乃至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以及资源投入也就被有选择地缺斤短两了。

记者从住建部门了解到,对于城市住宅区及住宅建筑的设计规划,国家其实是有强制性条款进行规范的,从室内空间到室外绿化、道路规划以及小区配套等方面都囊括在其中。

“地产开发的不规范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对此,昆明律师李承蔚认为,城市用地紧张的大背景下,问题核心还是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盲目追逐商业利润,都在“算计”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才导致设计上缺乏人性化考量和后期整改上的不作为。

同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疏忽管理且处罚成本过低也是缘由之一,即便出台了系列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致使开发商宁愿选择接受处罚也不愿按科学、人性化方案施工或随意修改规划方案。

眼下,顶着“最佳居住体验”宣传口号的楼盘开发大行其道,然而“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不在少数。

  • 责任编辑:陈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