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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重罚违规拆古建我来点个“赞”

www.fjnet.cn 2013-08-29 17:08   来源:中国文化报 我来说两句

我要给广州市的这个规定点个“赞”,还因为《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还明确规定,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拆迁许可延期或者征收房屋前,应先确认该地块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的普查情况。如果历史建筑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职能部门将有望大致绘制出历史建筑在城市内的分布图,进而为城建部门和开发商的规划提供有益的参考,这也能防止开发商以“误拆”的名义狡辩。

不过,出台规定对违拆历史建筑的行为予以重罚,只是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第一步。要让开发商不敢再像以前那样滥拆历史建筑,接下来至少还要做三件事:

其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历史建筑价值评估体系。不同的历史建筑,有不同的工艺和故事,也有不同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既然违规拆除历史建筑将面临“五倍至八倍的罚款”,那么,首先就应该有弄清被拆历史建筑真实价值的机制。否则,如果历史建筑的价值被人为低估,所谓的“五倍至八倍的罚款”也没太大意义。

其二,持续推进和完善历史建筑保护的立法工作。法国在100多年前就已经颁布历史建筑保护法,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都有专门的历史建筑保护法,但我国目前只有《文物保护法》,而且诸如“罚款50万元”的规定反倒让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直接受影响。用更细致的专业法律为历史建筑提供有力保障,已经是势在必行。

除此之外,防范历史建筑屡遭拆毁的悲剧,还应该有效遏制地方政府盲目卖地的冲动。一些地方政府只顾眼前利益和任期内的政绩,将卖地收入看得比保护历史建筑更重要,这也是众多历史建筑遭厄运的重要原因。有鉴于此,不仅要对违拆历史建筑的开发商进行重罚,还应该对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官员进行严厉的问责。

  •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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