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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官方调查11厅官借假退休侵吞国有水电站案

www.fjnet.cn 2013-08-21 12:13  微博 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云南工商将协查11厅官“造假”

《“假退休”注册私企,11厅官被指集体侵吞云南国有电站》追踪

● 汇流电站2004年实现发电收入1070万元。有审计人员发现,截至2004年6月底收到汇流电站销售收入7242861.31元。依据股权分成,360余万元应属昆明院所有。然而,爆料人说,这笔钱并没有汇给昆明院。而是变相被蔡绍宽等官员私吞了。

● 多名知情人称云南省曾在2011年调查过大盈江电站股权“公”变“私”一事,但最终却没有了下文。另有知情人称,调查后曾要求将大盈江二级电站51%股权“原值退回国有”,但蹊跷的是股权始终都攥在华昆公司手里。

早报记者 于松 邱萧芜 实习生 刘捐

昨日下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宣传处的一名施姓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云南省工商局领导非常关注11名厅官涉嫌借“假退休”侵吞国有水电站一事,表示将积极配合云南省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调查。

此外,有爆料人昨日致电早报记者称2004年云南华昆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昆公司”)收购大盈江二级电站51%股权后,私吞了原本属于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国企,下称“昆明院”)360余万元的发电收入。

涉借假材料骗取执照

2004年4月,蔡绍宽、刘毅、冯峻林等13名昆明院的核心管理人员,出资1680万元注册成立了华昆公司,在工商注册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了工商执照。

一份落款时间为2004年3月23日,由蔡绍宽盖章签字的华昆公司《企业法人(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中,昆明院院长蔡绍宽是“提前退养”,其余4人是“辞职”;此外,昆明院副院长黄光明、祝立群的“原任职单位”变成了“个体”,而机电处长曹以南的“原任职单位”是“无业”。

对比宏晟公司和华昆公司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均为蔡绍宽,并签名确认),早报记者发现两张表填写的“工作简历”不一致:华昆公司显示蔡绍宽2003年7月已“提前退养”,而宏晟公司却显示“2003年7月,蔡绍宽由昆明院副院长升职为院长”。

早报记者多方调查后发现,蔡绍宽、刘毅等13人实际均没有“提前退养”或“辞职”,工商局存档的华昆公司《企业法人(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的内容涉嫌伪造。

依据我国公司法和工商管理条例,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宣传处的一名施姓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云南省工商局领导19日上午就已看到早报的报道,非常关注此事;会积极配合云南省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协助调查。不过,他说“到目前为止,工商局还没有接到云南省纪委等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通知”。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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