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社会 > 正文

80后男生为赌博侵吞公司170万元

www.fjnet.cn 2013-06-25 14:20  严瑾丽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公司的170万元,都被我用‘老虎机’赌博输了。”2012年11月14日,林峰,一个高高瘦瘦、一脸斯文的80后男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林峰提起公诉。

3个月截留支票22张

经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2年6月,林峰通过应聘进入某旅行社担任出纳工作,每月的工资及资金3500元左右,但这与他一夜数万的赌资相比,相距甚远。

于是,刚入职不久的林峰就开始对自己每天接触的支票动起了脑筋。按照公司规定,旅行社业务员从客户处收来的支票,即公司应收款,都应上缴出纳林峰,由他将这些支票投到相应的银行,存入公司的银行账号。2012年8月至10月间,林峰先后截留公司票务部门交来的支票22张,并将这些支票私自拿去套现。

一开始,林峰找到一些赌博时认识的朋友,帮忙套现。但是随着需求量增大,林峰便在网上搜索“支票套现”公司,联系到了一家贸易公司负责人王强。双方约定,每张支票收取5%的手续费。每次,林峰都是当面将支票给王强,王强在验证支票真伪后,直接交付套现的现金。

百般掩饰还是东窗事发

按照常理,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制度,每月都会做账,林峰是如何在3个月的时间内截留支票,却不被公司发现的呢?检察官带着这样的疑问,继续深入调查。

  • 责任编辑:蓝晓梅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