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8岁女孩吃路边摊热狗中毒 救命药从兰州空运

www.fjnet.cn 2013-08-14 17:16  谢春年 唐江澎 来源:长沙晚报 我来说两句

株洲醴陵八岁的女孩涵涵和妈妈在路边摊上买了两根热狗吃,没想到就这两根热狗让母女俩同时食物中毒。八岁的孩子因为病情严重,从醴陵紧急转到了省儿童医院抢救。为了抢救中毒的小涵涵,卫生部紧急调配了特殊药品从兰州空运到了长沙。

省儿童医院重症病房一名医师说:“小孩刚送过来的时候,意识处于昏迷状态,病情比较严重。”

据了解,8月11日下午,小涵涵和妈妈游完泳回家时,在路边小摊购买了一根热狗食用,没想到母女同时出现中毒现象。小涵涵的父亲说:“当晚九点小孩就不舒服,早上根本就不能起床了。”而在当地医院救治后,涵涵的妈妈情况有所好转,小涵涵却病情加重,于前日紧急转往湖南省儿童医院进行救治,很快被医生确诊为肉毒杆菌中毒。

肉毒杆菌是一种致命病菌,在罐头食品及香肠火腿等腌制食物中极易生存。由于我省缺乏抗肉毒杆菌毒素血清,前日晚上,湖南省儿童医院紧急向省卫生厅和卫生部汇报,卫生部决定从兰州紧急空运调配药品来长。

昨日下午5时许,抗肉毒杆菌毒素血清从兰州运抵长沙,救护车一路飞驰,将药品送到了省儿童医院的ICU重症监护室,医院为小涵涵进行了注射。儿童医院一名医生说:“注射的抗毒血清将在12小时内显效。之后根据临床观察,病情有好转的话,我们根据病情会逐步的减少注射量。”

(线索提供人唐先生获二等奖) (记者 谢春年 唐江澎 实习生 曾争)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