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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货郎走村串户强奸留守女 两年侵21人终被枪决

www.fjnet.cn 2013-08-06 08:43  曹杰、杜法超、吴尚 来源:中安在线 我来说两句

跨省作案20起

据法院认定,1955年3月出生的魏本华系宿州市泗县瓦坊乡张楼村农民。自2008年至2010年12月间,魏本华在宿州市泗县的山头镇、刘圩镇、江苏省的邱集镇、官山镇等地,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作案20起,强奸妇女、幼女21人,其中既遂10起10人,未遂10起11人。

法律严惩

最高法核准死刑

2012年2月27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魏本华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魏本华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2012年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魏本华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魏本华在2年多时间内,采取入室或在野外拦路强奸作案20起,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核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魏本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商报曹杰、杜法超、吴尚)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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