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护送女孩回家途中两次施暴 曾抢劫强奸的姐

www.fjnet.cn 2013-08-05 15:42  祝杰 来源:荆楚网 我来说两句

25岁的小倩(化名)没有想到,几个月前的一次朋友聚会,成了她心中挥不去的噩梦。

小倩住在襄城胜利街附近,2012年11月8日晚,她接到几个朋友电话邀她一起聚餐。饭桌上,初次见面的大伟(化名)对小倩表现出好感。饭后,大伟主动提出开车送小倩回家,小倩没有拒绝。

面包车行驶到胜利街时,小倩要下车,大伟露出狰狞面目。他将车门锁上,提出要与小倩交朋友,并强行搂抱。小倩被吓哭,大伟夺过她的手机关掉,朝欧庙方向行驶。在一个偏僻的小路上,大伟强行与小倩发生关系。随后,在一个丁字路口,大伟又再次施暴。

次日,小倩报警。几天后,大伟被警方抓获。审讯中,他还供述了另一起案件。2012年5月,他借口搭乘出租车,将一名的姐骗至余家湖,实施抢劫强奸。

8月2日,襄城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大伟有期徒刑8年10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楚天快报 (记者祝杰)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