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执法更成熟 推动市场公平有序
2013-08-01 06:3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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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日电(王安宁) 中国《反垄断法》至今已实施5周年。5年来,这部新法与中国经济土壤相互映衬,在各界争论探索中不断完善。5年时间,监管部门运用反垄断工具更加娴熟,反垄断的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 “三驾马车” 共同分担执行反垄断职责 7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同时公布了12起垄断案例。社会公众可上网查阅工商机关所有已结案的垄断案件处理决定,标志着工商机关反垄断执法步入公开、透明的新阶段。 工商总局负责人介绍,自《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施行以来,工商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5部配套规章,包括2部执法程序规章和3部实体规章。该负责人表示,这些规章细化了《反垄断法》的规定,为开展反垄断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基础。此外,总局正在起草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配套规章,争取年内出台。 目前,由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三部门共同分担执行反垄断职责。分工则延续各自历史职能。商务部负责审查经营者集中,发改委负责规制涉及价格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工商总局负责规制除价格工作以外的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垄断协议,例如划分地域市场或限制市场交易等。 反垄断法实施的最初三年,工商总局与发改委均无大动作,2009年,商务部驳回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的并购申请,成为唯一反垄断审查禁止案件。业界分析,立法最初阶段,相关配套法规还在制定,执法队伍也需要培训,三部门职能边界划分还需进一步厘清,因此新法难以迅速在现实层面得到执行。 今年以来,《反垄断法》首现密集执法,集中于消费、食品领域,均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今年1月,韩国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协议案,是中国首次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做出处罚。随后白酒企业茅台、五粮液实施垄断被罚4.49亿元,则是中国迄今对价格违法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国家发改委对外资面板企业和国内白酒企业开出的这两张巨额罚单,被认为具有“标杆”意义。6月,发改委再次祭出反垄断大旗,对八家洋奶粉企业进行调查,引发市场高度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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