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犯下两起强奸案 8名亲朋好友作伪证均获刑

www.fjnet.cn 2013-07-27 11:02  凌晨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一名犯罪嫌疑人犯下两起强奸案,在公安机关DNA证据的指证下明明已经认罪伏法。但是他的父母却救子心切,找来了嫌疑人的8名同学、朋友以及亲属作伪证并当庭翻案。

女孩独自回家遭摧残

2009年8月30日10时许,朝阳建平县11岁女孩秀秀顺着大坝回家。这时候,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停下车,主动要带秀秀回家,当时秀秀拒绝了这名男子。

这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在距离秀秀50多米停下,坐在地下抽烟。当时正好有两名村民骑自行车路过,这名男子等到两名村民走远后,忽然窜到秀秀面前,将秀秀拖到玉米地里。

等车女大学生被强奸

2011年10月16日7时许,放假在家的建平县女大学生许某在村里等客车去朝阳市的时候,一辆没有悬挂车牌子的黑色轿车停到了她的面前。车上一名男子驾驶员要带许某一段路,许某婉言拒绝。

这辆黑色轿车开出10米后,又倒了回来,停在了许某的身边。司机下车后忽然从后面掐住了许某的脖子,将许某拖进轿车里,按在了后车座上,并用一把剪刀威胁……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