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务院新组建机构“三定”方案全部公布 取消的职责有哪些

www.fjnet.cn 2013-07-18 16:46   来源:新华人事 我来说两句

 

国家能源局

6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明确国家能源局为副部级单位,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设12个内设机构。9项职责被取消。

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电力、煤炭、油气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

2.取消电力市场份额核定。

3.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审批。

4.取消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验收和安全监测系统检查验收。

5.取消发电厂整体安全性评价审批。

6.取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范和方案审批。

7.取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审批。

8.取消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审批。

9.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