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中国教科院院长回应携妻公款出国:为节省翻译开支

www.fjnet.cn 2013-07-17 16:18  姜春媛 陈元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教科院院长回应“携妻公款出国”:为节省翻译开支与妻同行

近日,有网友曝光一张2011年12月3日-12日的航班信息及行程单,称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等人赴阿根廷、巴西考察,10天的考察期内,除10小时公务活动外,其余均为游览行程,考察团中还有袁振国的妻子窦某。17日上午,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就此事发函至教育部新闻办进行采访,教育部新闻办相关工作人员17日下午致电记者表示,针对媒体报道的“袁振国携妻子公款出国旅游”一事,教育部有关部门正在进行核查,建议记者采访袁振国本人。

记者随后致电袁振国的手机,袁振国通过短信进行了回复,短信内容称:“1、网上流传的帖子不符事实。行程单我也是第一次看到。经了解,是旅行社曾经做过的一个方案,根本没有采纳。2、中国教科院对出国访问有明确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3、中国教科院还特别指定了节省共用事业费的规定,对出国访问中有关文化考察参观的费用一律自费,而且一直严格执行。4、我妻子与我院访问团同行,与我院经费无关。各有各的出访任务,各自根据外事规定办理出访手续。通行的目的是为了节省一位翻译开支,我妻子是英语教授,我们已经提请纪委部门进行审计。”

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显示,院长袁振国兼任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记者姜春媛 陈元)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