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经适房沦为"福利院""权利房" 保障房到底保障了谁?

www.fjnet.cn 2013-07-08 16:47  徐海波、华晔迪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弊病缠身的经适房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新华网武汉7月8日电(记者徐海波、华晔迪)近日北京等多地曝出,原本针对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成为个别行政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定向房”。房屋面积超大,地段优越,配套豪华,按照行政级别分房,普通市民只能望楼兴叹。经适房沦为“福利院”“权利房”,人们不禁要问,保障房到底保障了谁?

经适房在诞生之时,国家就对它的适用对象做出严格的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普通工薪阶层才有权购买,而且面向全社会公开。但是,在近期曝光的几个地方,经适房俨然被公权力霸占瓜分,成为少数人的“唐僧肉”,老百姓连看一看的权力都没有,其作为“保障房”的公平性值得追问。这比个别人骗取经适房的行为更为恶劣。网友评论这是一种集体腐败,也有几分道理。

当然,公务员中也并不都是“高富帅”,许多基层公务员也为房子而伤透了心,他们只要符合规定和条件,当然同样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只是这一切都要摆在台面上,公平评选,公平竞争。

其实,在所有保障房中,经适房问题最多:“六连号”“房妹”“娃娃经适房”等事件的发生,以及小区楼下豪车成群、基础设施不到位、质量问题多、违规出租等报道屡见报端。

除去个别人挖空思想钻制度空子不说,经济适用房的问题缠身也与其先天不足有必然联系。既是商品房又是保障房的“半市场半保障”的模糊定位,使得经适房一开始就附着了太多的利益,滋生出很多矛盾和腐败。

当前,中央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展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以产权分离,不可变现等特点更受大家欢迎,逐步取代了经适房成为保障房的主体。本就先天不足的经适房该适时让位了。地方政府应该将更多精力放在公租房、棚改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上。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