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安全屡触公众底线 中国官方频推“重典”治乱
www.fjnet.cn 2013-07-06 18: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根治“懒政” 官方重拳打击监管渎职 但通过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来改善目前食品安全现状的问题,仅是措施之一。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民众频对政府执法监管产生质疑。分析不断见诸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也不难发现,监管失职渎职已成为导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多发的重要原因。 今年5月,央视曝光山东省潍坊部分姜农用剧毒农药“神农丹”种生姜,在报道中,这些显不出有多奸猾的姜农,却干出了货真价实伤天害理的事——神农丹50毫克就可毒死一个成年人。当地姜农都知道这种剧毒农药的“厉害”,产的姜只外卖,自己不吃。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此前接受采访时指出,部分执法部门的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监管的威慑力,应采用“杀一儆百”的执法方式,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违法企业要被罚到倾家荡产,一旦违法就不能被允许第二次进入这一行业。 据了解,当地有“内销姜”和“出口姜”两种,“出口姜”是不用高毒农药的,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当地监管也就做到了无缝隙;“内销姜”检测不严,监管也就因此失职。 有“懒政思维”的又何止山东潍坊一家。去年4月云南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但该文件的执行至今仍是空白。目前,昆明每日150吨地沟油无人监管,谈及原因,昆明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地沟油是清朝就形成的,现在突然让我们统管,这是很难做到的事!” 鉴于现状,今年5月3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量刑的司法解释,对食品监管失职渎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监管渎职最高可判十年。这被外界视作规范食品安全问责法律依据的重要信号,彰显国家打击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现象的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近期就反复提及“社会共治”理念,并希望借此重塑社会食品安全环境。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指出,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与公众进行风险交流,“用一种看得见的方式监管,主动揭露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通过各种方式,预防食品安全问题出现”。 规范“尺子” 从根源斩断企业“标准门” 如今,监管的“尺子”还有待规范。今年,农夫山泉有点“烦”,被指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依据来自其采用的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标中,镉、砷等上限宽松于国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一倍以上。而农夫山泉称,其产品质量高于国家现有任何饮用水标准。 一时间,众说纷纭,迷雾重重。调查显示,农夫山泉采用的浙江地标是2005年发布的,与当时有效的旧版生活饮用水国标,以及瓶(桶)装饮用水国标相比,许多指标确实更为严苛,而质疑者用于对比的新版饮用水国标则是2007年才开始实施的。 对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饮用水安全研究所前所长刘文君指出,我国在标准制定、产品监管等方面还有一定的问题。 据了解,国家卫计委日前针对近期的瓶装水质量风波表态:国家标准既出,地方标准废止。可以说,这一表态对于这场风波“一锤定音”。然而,地方标准的废止,并不意味着标准就不乱了,瓶装水就彻底安全了,因为国家标准本身还有很多问题。 在董金狮看来,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对此进行调整,对重合的标准进行合并,缺失的标准进行补充,滞后的标准进行完善,这种调整针对性强,相信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国内食品安全标准水平。 (中新网7月6日电/记者 程涛)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7-04]意大利食品安全检查扩至拉齐奥大区华人餐馆仓库
- [ 07-04]七成观众对食品安全不满意 武汉食药局长心难安
- [ 06-29]南山奶粉维生素K超标?质监认为标注欠妥但送检合格
- [ 06-27]商家商品缺生产日期被罚 尤溪工商严管食品安全
- [ 06-23]食品安全将设国家"唯一标准" 专家:标准需与时俱进
- [ 06-22]专家: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只会比传统食品更高
- [ 06-20]辽宁拟出新规:收购销售病死猪将入“黑名单”
- [ 06-20]广东打击食品犯罪活动 捣毁“黑作坊”3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