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李君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党的群众工作传统

www.fjnet.cn 2013-07-05 11:33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我来说两句

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工作实践和制度建设

中国共产党不仅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形成和提出了比较完备的群众工作理论,而且从毛泽东开始,到邓小平,到江泽民,一直到今天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把这一理论付诸实践,使之成为党的基础性工作、党团结各方面力量的基础性工作、实现党的领导的基础性工作,并在实践中创造了一系列群众工作的制度。

首先,我们注意到,群众工作已经成为党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工作,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人民团体工作,也包括党领导的经济工作、军事工作、文化工作,等等。但是不管做什么工作,都要依靠群众才能做好,群众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以人为对象的工作,比如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其本质就是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的群众工作。因此,群众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党的各个部门都必须加以重视并认真去做好的工作。

其次,我们注意到,群众工作已经成为党团结各方面力量的基础性工作。我们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我们的力量源泉在人民群众,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牢牢团结人民群众,才能克服一切困难,赢得我们事业的胜利。胡锦涛总书记说过: “回顾过去,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成就,都是通过团结带领人民共同奋斗取得的。面向未来,我们党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同样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以党同人民更加坚强的团结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因此,做党的群众工作,不是要管住人民群众,不能强制群众做这做那,更不能愚弄群众、恐吓群众,而是要深入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体谅人民群众疾苦,解决人民群众困难,并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把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

再次,我们注意到,群众工作已经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常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今天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那么,党的领导是怎么样实现的呢?首先,是通过党提出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的;其次,是通过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行动来实现的;再次,还要通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接受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并为之与党共同奋斗来实现。这就是毛泽东在《愚公移山》中讲的领导科学道理。其中,最重要的,是毛泽东强调的要“感动” 人民群众这个“上帝”。也就是说, “领导” 不等于“控制”。在政治学中,“控制” 以“服从” 为前提,“领导” 以“认同” 为前提。而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同” 中国共产党及其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就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让群众了解中国共产党的理论、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让群众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因此,做党的群众工作,不是要群众机械地甚至盲目地服从党的领导,而是要让群众在思想政治和道德义务上理性地认同党的领导。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党已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群众工作制度。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已经在倡导和实行调查研究制度,就已经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起苏维埃代表会议制度、红军士兵会议制度等群众工作制度。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群众工作不仅体现在调查研究和各种民主制度的建立上,而且还体现在各种各样人民团体的建立上,体现在党的文化工作的改进上,党的群众工作在这样的制度保证下开展得生动活泼。新中国成立后,党不仅坚持调查研究,不仅通过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文联、作协、侨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做好群众工作,还通过人民民主的各种形式特别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组织和制度来加强群众工作。在一个时期里,还实行了机关和企业干部定期参加劳动、农村干部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等各种各样的联系群众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领导同志的调查研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党加强群众工作带了好头;特别是在加强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建设的过程中,完善了党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各项制度。近年来,党还十分重视包括报刊、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的建设,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媒体群众工作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的群众工作制度在新形势下越来越健全,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